Search


同婚法案明天就要在立法院表決,許多朋友們都非常關心。
 
昨天宣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同婚法案明天就要在立法院表決,許多朋友們都非常關心。
 
昨天宣布參選時,我自我介紹說自己是兩個小孩的媽媽,馬上有網友留言問說,「兩個小孩的媽,那妳是LGBTQ支持者嗎?」。其實過去這段時間,每次有人問我,如果妳女兒也是同志,妳會怎麼辦?我都會直接回答:我不會怎麼辦,我只希望我的女兒幸福,只要她愛的人,我都願意接納。
 
是的。我當然支持同性婚姻。
 
明天立院內表決的同時,婚姻平權大平台將會在立院外集會,共同關注表決的結果,我也將和時代力量的夥伴們共同到場支持。
 

 
表決前夕,身邊還有一些朋友不大清楚現在表決的爭點是什麼,所以這邊也再放上一次法案的幾項爭點供大家參考。
 
目前在立院有三個版本的「專法」,分別是:
 
一、行政院版的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」(又稱同性婚姻法)
二、賴士葆委員等人提的「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」(又稱同性家屬法,由下一代幸福聯盟)
三、林岱樺委員等人提的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」(又稱同性結合法)
 
此外,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也另外提出三項修正動議(https://reurl.cc/4GXgK)。
 
原則上,行政院版雖是妥協過後的版本,但應該是當下大家共同的底線。另外不管是林岱樺、賴士葆委員接納反同方意見所提出的版本,則是有多處明顯違憲的條文,令人難以接受。
 
這些爭點分別是:
 
爭點一:同性伴侶要成立什麼關係?
 
行政院版本所成立的為同性「婚姻」關係;賴士葆版本則是同性「家屬」關係;林岱樺版本為同性「結合」關係。
 
但大法官第748號解釋就明確指出應該保障相同性別者的「婚姻」自由。賴、林兩版另外創設「家屬」關係、「結合」關係,就是不想讓同性者擁有「婚姻」權利,是明顯背離大法官釋憲意旨。
 
爭點二:幾歲才能成立這種關係?

行政院以18歲做為門檻;賴士葆與林岱樺版本則都拉高到20歲。為什麼賴、林兩版要將門檻拉得比異性婚姻的規範還高?並沒有合理的解釋。這種針對性的立法,本質就是歧視。
 
爭點三:可否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?
 
行政院版本第20條是準用民法規定,可以收養對方親生子女;但賴士葆與林岱樺版本則不能收養,如此對養子女權益極度不保障,讓養子女的繼承、受撫養權利都隨時會被剝奪,更有產生社會安全漏洞的疑慮。
 
時代力量黨團的修正動議,則進一步主張不論是否「親生」,同性雙方都可以「共同收養」小孩,以健全孩子的權益保障。
 
爭點四:別人可否介入同性結合關係?
 
這是最荒謬的一條。林岱樺版的「同性結合法」允許當事人的「三等親內的家人(像是姑姑)」、檢察官、社福機關等,可以向法院提告,確認「同性伴侶」的關係是真的還假的。
 
換句話說,若套用到異性婚姻會變成:如果今天有個婆婆懷疑媳婦不是真心愛兒子,而是為了家產才與兒子結婚,婆婆竟然就可以到法院提告,主張兒子與媳婦的婚姻關係是假的…...。這真是匪夷所思。
 
在5月14日的協商中,各黨團已經有共識這條「建議不予採納」,但明天究竟會被怎麼處理,還不清楚。
 
以上這些活脫脫的歧視,不僅會造成適用上的困擾,更讓同性伴侶無所適從。
 

 
明天的表決,時代力量本屆雖然只有5席立委,但相信委員們都會堅守到最後一刻。
 
期待明天也能在立法院外見到大家!我們一起擁抱真愛,拒絕歧視,讓真正相愛的人一起成家,步入愛情的墳場吧(誤XD)。
 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
高鈺婷資歷:
 
【學歷】
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所碩士 
 
【經歷】
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程師
島國前進幹部
2016年邱顯智立委選戰工程師後援會成員
 
【募款專戶】
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高鈺婷政治獻金專戶
銀行:005臺灣土地銀行東新竹分行
帳號:103-0010-18888
若需收據,請私訊粉專!
 
加Line分享訊息:http://nav.cx/fspuJHt
追蹤IG當我粉絲: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kaofornpp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View all posts